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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

中外及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设立审批

受理机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事项编码:11410000005184662M2000105002000 收藏
不超过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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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10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对象 事业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0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不涉及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涉及收费
行使内容 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依法获得审批。 权限划分
个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文体教育
个人按人生事件分类 面向法人按经营活动分类 其他
个人按特定人群分类 面向法人按特定对象分类 其他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 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监督投诉 一、固话投诉:0371-6969106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1-69691768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办公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县)正光路街道11号省政府综合楼D809室(窗口)
交通指引 地铁一号线“农业南路”站下车D出口向北正光路口向西300米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六十一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2日教育部令第20号)第三十六条:……申请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报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