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主办 河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承办
您好,请登录 |个人注册|法人注册 | 加入收藏

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生、国培合格人员)

受理机构:教师教育处 事项编码:11410000005184662M2000105013000 收藏
未承诺
未承诺
工作日 1 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河南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对象 自然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3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不涉及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涉及收费
行使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师教学活动,应当依法认定教师资格。 权限划分
个人主题分类 职业资格 法人主题分类
个人按人生事件分类 工作 面向法人按经营活动分类
个人按特定人群分类 其他 面向法人按特定对象分类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 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监督投诉 一、固话投诉:0371-69093333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1-69095555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区(县)祥盛街街道;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 到达路线 1:乘地铁一号线在农业南路站B口出站,南行150米。 到达路线 2:乘B202路公交在农业南路七里河北路站下车,步行可达。 到达路线 3:乘114路公交在祥盛街众旺路站下车,步行可达。 到达路线 4:乘158路、47路、K905路、b2路支线公交在农业南路金水东路站下车,步行可达。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18号)第十三条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拟受聘高等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本行政区域内经过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